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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在填报志愿选择学校时要对高校的招生情况

文章作者:佚名    时间:2024-04-26 01:02:01

1. 学校全名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 学校地址

奉贤校区地址:海泉路100号; 徐汇校区地址:漕宝路120号; 高职学院场桥校区地址:徐汇区罗秀新村136号(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徐汇校区就读的学生,其他本科专业在奉贤校区就读的学生; 奉贤校区少数民族预科专业; 高职空乘专业在徐汇校区,其他高职专业在高职长桥校区。

3. 招生级别

■ 本科 ■ 专科学校 ■ 大专

4. 学校类型

■ 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 公立高校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院校 □ 职业技术学校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类型:完成学期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上海工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一、我校将根据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来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编制学校今年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我校今年省、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市选科要求详见省招生部门编制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公室)。 文档。

8. 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整各地在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九、外语入学考试语种专业培训要求

英语专业高考外语测试语言为英语,德语专业高考外语测试语言为英语和德语,高考外语测试语言不限对于其他专业。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德语主要教学语言为德语。

10、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须填写根据他们的健康状况和职业要求填写表格。 专业志愿服务。 若隐瞒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停学的规定执行。

11. 积分政策

我校承认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给予加分的政策,最高分不超过20分。

十二、入场规则

1.学校录取专业时,以考生的省招生成绩为准,其中包含政策加分。

2、平行志愿者批量申请比例控制在1:1.05以内,如有专业调整(含中外合作),学校承诺不撤回申请; 非平行志愿者分批申报比例按照省级招聘要求执行; 招募志愿者并根据空缺计划1:1录取。

3、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申请顺序录取,不设年级差异。 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科目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理科科目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同批次中,当考生所报专业无法满足时,如需进行重大调整(含中外合作专业),将根据考生申请调整为紧缺专业分数。 调整原则是:根据需要对候选人的申请进行调整。 根据空缺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调整分数,直至满额。 当最低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参照空缺专业的平均分数和最高录取分数; 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上海招生专业时,高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报考的先后顺序招生,没有等级差异。 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试机构的排名规则进行排序。 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需专业调整(含中外合作专业),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同分排名顺序在专业组内进行调整,并可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不遵守专业自愿调整将导致退出。

浙江对学校专业实行平行选专业和根据申请成绩直接选专业。

内蒙古实行“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招生规则。

4、江苏本科考生所选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要求科目必须达到4C1及以上(艺术类考生为4C及以上); 高职院校考生必修科目必须达到4C1及以上(艺术类考生为4C1及以上)4C及以上)等级。

五、学校2018年招生所含专业如下:

材料类: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专业

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等专业

电气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

计算机: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

化学与制药工程:包括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制药工程专业

工商管理:包括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专业

公共管理: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材料、机械、计算机、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结束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工业大学专业类别招生原则》进行专业划分。

电气工程、化学工程、制药专业学生报到时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上海工业大学专业类别招生原则》划分专业类别内的专业。

6.艺术类专业招生:

(1)分数计算方法:综合总分=(专业统考分数/专业统考满分+文化备案分数/文化满分)×50

(2)上海市艺术设计类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外省市艺术设计考生如有统一换算办法的,按换算后的总成绩录取。 否则,将根据学校的总成绩录取。

(3)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参考艺术专业成绩,再参考语文、外语成绩。

(四)本科外语科目要求50分以上,高职院校不要求。

七、空乘专业招生:

(一)参加秋季普通高考的上海考生,须通过学校空乘专业面试和飞行体检,外语科目成绩达到50分以上,方可报考飞行乘务员专业申请学校(上海高职进修批次)。

(2)提交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高考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含预科)每学年每生最高收费不超过5000元(沪价银(2000)120号);

高职专业每学年每生最高限额不超过7500元(沪物价银(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生最高限额不超过1万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美合作机械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每生最高奖学金金额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中美合作电气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每生最高奖学金金额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管〔2005〕34号)

中新合作化学(应用化学专业)奖学金名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中加合作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每学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管〔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学生每学年最高限额不超过1200元(沪物价费(2003)56号、沪财预测(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4.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助学规定。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设立“留学无忧”专项计划,支持贫困家庭优秀学生出国留学。 我校的承诺是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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