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1. 学校全名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 学校地址
奉贤校区地址:海泉路100号; 徐汇校区地址:漕宝路120号。
建筑、香料、香料技术与工程专业新生入学校区为奉贤校区。
3. 等级
■ 本科生
4. 学校类型
■ 普通高等院校
■ 公立高校 □ 民办高校 □ 独立学院
5.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证书类别
学期结束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上海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我校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须知
我校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有:
专业级学术计划数量
20人拥有五年建筑学学士学位
四年制香精香料技术与工程专业本科20人
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香精香料技术与工程专业不存在色弱、色盲、嗅觉迟钝等问题。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八、入学外语考试语言专业培训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没有语言限制。 入学后,建筑学、香料及香料技术与工程专业教学语言为英语。
9. 选择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2017〕56号)关于春季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普通高考春季考试。 。
10、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隐瞒病史的,我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停学的规定执行。
11.独立的测试方法
1、2月27日至2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志愿报名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聘热线”网站填写申请。
2、3月1日,我校将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两倍划定独立考试资格线(分数相等的,参照文化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并到学校官方招生网站报到。 社会公告。
3、3月1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自愿报考最低控制线和我校独立考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工业大学招生官网选择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为漕宝路120号图书馆。
4、3月10日-11日,考生按照选定的考试时间参加我校自主考试。
5、我校自主测试为技能测试,总分150分。 建筑专业技能考试的内容为:①素描②综合素质; 香精香料技术与工程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①闻香、辨香②综合素质。
1、技能测试成绩如下:
专业气味识别与素描综合素质总分
建筑12030150
香精香料技术与工程 120 30150
2.技能测试考试要点
u 嗅觉和识别香味的测试点:
①能够辨别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气味;
②具有较强的嗅觉敏感度;
③对香气、气味有较强的嗅觉记忆能力;
④能够合理描述香气、气味;
u 草图测试点:
①构图合理,透视比例准确;
②结构严谨,黑白灰关系、明暗层次清晰;
③物体塑造有深度,空间清晰,细节刻画;
④素描关系完整,画面富有艺术表现力。
◆综合质量检验要点:
参考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职业发展潜力。
没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6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漕宝路120号图书馆) 210室)
十二、入场规则
(一)加分政策: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发〔2017〕6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加分。
(二)高中学历资格考试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等七项高中学历资格考试均须通过(含补考)。
(三)录取成绩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独立考试成绩。
(四)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参照我校自考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无录取通知书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达到招生计划的50%以上。 预录取考生须在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漕宝路120号图书馆204室办理确认手续。 逾期不补的,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
(五)候补录取规则:候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候补资格。 如有预录取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确认的,我校将按照已确定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依次予以替换。
(六)正式录取:预录取考生通过高中七次学历考试(含补考)并办妥确认手续的,即为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物价银(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物价费(2003)56号、沪财预测(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14.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助学规定。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的承诺是保证考入我校的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